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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FDA 冰淇淋标识标准

4 月 15, 2015

作者 Anna Benevente


Registrar Corp 经常收到有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 法规的问题。  本周,我们回答了一个关于FDA要求将产品称为“冰淇淋”的问题。

问题: 为什么 FDA 允许不含奶油、含有增稠剂、乳化剂和人工加工成分的冰淇淋被称为“冰淇淋”?  人造黄油不能叫做黄油,那么假冰淇淋怎么能叫做“冰淇淋”呢?

答案: FDA 对某些食品有“身份标准”。  产品必须如何制造和识别产品可能含有和不能含有的成分,以便以特定名称销售的标识集要求标准。

FDA 制定了冰淇淋的标识标准 (21 CFR 135.110)。  根据标准,奶油是一种可选的乳制品成分,因此产品不需要含有被称为冰淇淋的奶油。 该标准还允许使用人工成分,并且可能要求产品的名称反映其存在。  以香草为例。  如果冰淇淋产品含有全天然香草,则产品名称可能包括标签上的“香草”。  如果产品同时含有天然和人工香草,且天然风味占主导地位,则产品可称为“香草味”。如果人工香料占主导地位或是唯一存在的香料,则产品必须称为“人工香草”或“人工香草味”。

并非所有食品都有标准的标识,但包括牛奶、奶油、酸奶、雪葩、人造黄油、不同类型的奶酪和面包等。 Registrar Corp 可以帮助食品制造商确定特定产品是否符合 FDA 身份标准,并审查食品标签是否符合 FDA 标准。 如需帮助,请致电 +1-757-224-0177 联系 Registrar Corp,或每天 24 小时通过 www.registrarcorp.com/contact/ 与监管顾问联系。

作者


Anna Benevente

标签、成分和产品审核总监

Anna Benevente 被公认为 FDA 标签法规的顶级专家,他继续教育公司有关美国 FDA 食品饮料、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现有法规和更新。她研究了数千种产品,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 FDA 的合规要求。此外,Benevente 女士还为贸易和报关行协会举办了多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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