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电子产品,包括电视机、激光打印机、MRI 机和微波炉等所有产品,均符合 FDA 的电子产品辐射控制 (EPRC) 规定,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FD&C Act) 第 V 章 C 分章制定。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 监管通过称为 EPRC 规定的专用框架发射辐射的医疗和非医疗电子产品,该框架根据 FD&C 法案编纂),第五章,C 分章。本指南全面介绍了 FDA 如何定义这些产品、制造商和进口商的监管义务,以及合规所需的提交、标签和进口要求。
什么是辐射电子产品?
根据 FDA 21 CFR 1000.3 的规定,辐射发射电子产品是任何有意或无意地发射电磁波谱辐射的电动设备。辐射类型包括:
- 电离辐射(例如 X 射线、伽马射线)
- 非电离辐射(例如,紫外线、红外线、微波、射频、可见光)
这一广义定义意味着 FDA 的管辖范围涵盖:
- 有意发射装置,如激光装置、X 射线机、晒黑床和医学成像设备
- 无意的发射器,如微波炉、电视机和一些超声波清洗器
医疗产品与非医疗产品
辐射产品分为两类:
- 医疗:MRI 机器、乳房 X 线设备、治疗激光和超声设备。根据 EPRC 和医疗器械法规,这些法规受到双重监管。
- 非医疗:电视、智能电表、安全筛查系统、手持式激光指示器、工业焊机等。这些仅受 EPRC 框架的约束。
尽管存在差异,但两种产品类型必须符合 FDA 的安全和报告要求。
FD&C 法案下的监管机构
FDA对辐射产品权威的基础来自1968年的健康和安全辐射控制法案,该法案被纳入FD&C法案。这些规定:
- 位于 FD&C 法案第 531–542 条
- 适用于所有制造商、装配商和涵盖产品的进口商
- 由设备和放射健康中心 (CDRH) 执行
重要的是,根据 21 CFR 1000.3 和 1968 年健康和安全辐射控制法案的规定,FDA 的权威不受屏蔽或用户暴露的限制。即使设备完全封闭或屏蔽,如果辐射在内部产生,FDA 也会对其进行监管。
FDA 辐射产品要求
FDA 对辐射产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施加了若干核心义务,无论是医疗产品还是非医疗产品:
- 符合绩效标准(如适用)
- 产品认证和标识标签(必须按照 21 CFR 1010.2–1010.3 永久粘贴;通常通过蚀刻、雕刻或耐用的印刷标签粘贴)
- 准备和提交产品报告
- 质量控制和测试计划的维护
- 用户手册及必要的警告和使用说明
- 记录保存系统(验证测试、认证、分发)
所有制造商必须验证其产品:
- 符合适用的性能标准(如 21 CFR 第 1010–1050 部分所述)
- 按照能够证明符合这些标准的计划制造
- 经过适当认证,并贴有合规和身份识别信息标签
报告和登记号
报告义务因产品及其分类而异。常见报告类型包括(21 CFR 1002.1 表 1 按产品类型提供了完整的明细):
- 初始产品报告(表格 FDA 3649)
- 补充报告(针对认证产品的变更)
- 简略报告(针对低风险产品)
- 年度报告(如果 21 CFR 1002.11 要求)
当 FDA 接受产品报告时,会发出唯一的登记号。此号码:
- 用作确认接收和审核的参考 ID
- 向美国进口产品时需要
- 进口过程中必须包含在 FDA 表格 2877 中
注意:没有公开查找登录号。根据现行的 FDA 政策,这些数字被视为专有数字,只有 FDA 和最初提交报告的制造商才能访问。进口商必须向制造商索取此信息,并且必须与 FDA 存档的提交记录相匹配。
进口辐射产品:FDA 验证的内容
无论产品是激光指针还是 MRI 系统,FDA 都会在进口时审查特定数据。辐射产品的主要进口申报文件是 FDA-2877 表格,标题为“受辐射控制标准约束的进口电子产品申报”。
了解表格 FDA-2877 声明
表格 2877 有四种类型的声明:
- 声明 A – 产品不受性能标准的约束
- 声明 B – 产品符合适用标准并经过认证
- 声明 C – 产品暂时进口用于演示/测试,将被销毁或再出口
- 声明 D – 产品不合规,但将保留在债券下,直到符合规定
每份声明必须包括:
-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 产品型号和名称
- 登记号(如适用)
- 合规状态说明
除了 2877 表格外,FDA 还使用其筛选工具 PREDICT 来交叉验证入境申报与内部数据。进口商可以通过提交准确的合规确认 (A/C) 代码来加快清关。有关 C 代码 A 列表,请访问 FDA C 代码 A 参考。
进口挑战和危险信号
不遵守这些入境预期可能导致进口滞留、再出口要求或产品销毁。延误和拘留通常由以下原因导致:
- 样本号缺失或不正确
- 表格 2877 声明不正确(选择了错误代码)
- 不合规或未贴标签的产品
- FDA 系统中未认可制造商
如果产品被拘留,FDA 可能允许通过 FDA-766 FDA-766表格进行修整。这个过程很复杂,通常只有在明确定义特定的纠正途径时才可行。
医疗辐射发射装置的特殊要求
当辐射产品也是医疗设备时,它必须符合以下两项要求:
- EPRC 要求 (21 CFR 1000–1050)
- 医疗器械法规 (21 CFR 800–899)
这种双重监管意味着:
- 产品可能需要 510(k) 许可或 PMA 批准
- 设施必须经过 FDA 注册并列入设备清单
- 质量体系法规 (QSR) 合规性适用
- 标签必须符合 EPRC 和医疗器械标准
示例包括:
- MRI 和乳房 X 线摄影机
- 超声成像系统
- III 类治疗激光
Registrar Corp可以提供帮助
“注册商公司”协助辐射产品制造商和进口商:
- 审查和准备初始产品报告
- 补充、简略和年度报告指南
- 支持填写和提交表格 FDA-2877
- 为外国机构提供美国代理服务
- EPRC 和医疗器械一致性的标签审查
Registrar Corp 不发布登记号,但支持客户审查电子产品报告、浏览表格 FDA-2877 要求,并确保所有文件在提交前符合 FDA 的期望。
保持合规并避免拘留
制造商和进口商可以通过建立稳健的合规计划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其中包括:
- 维护认证、测试和分发的详细记录
- 确保产品标有永久标识符和认证标志
- 在分发或导入之前提交所有必需的报告
- 输入前验证制造商详细信息和登录号
- 利用正确的 2877 表声明和 C 代码 A
为保持合规,请定期通过 CDRH 和 FDA 的进口计划网站查看绩效标准和 FDA 进口政策的更新。
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